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B样板房及会所部分饰品进行布置,具体布置方案以甲方提供的方案要求及实际摆设的效果为准。
二、 装饰品名、装饰位置、数量、金额详见报价表。
三、总金额:合计人民币,其中B型样板间 、会所 元。总金额含包装、运输、搬运、安装费用,以及验收之前的保管费用。
四、乙方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五、布置时间、地点、方式:交货至 工地,并于2 年 月日前全部安装就位完毕。
六、结算方式:饰品全部安装就位完毕经甲方及设计师认可后,付清全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交由甲方。
七、协议的修改、补充及协议书中的未尽事宜,经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经商定不得违反,任一方违约所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如有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z市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九、其它约定事项:
1. 甲方如对已布置就位的产品款式、尺度有异议,乙方应无条件更换,除货款相应调整外,其它费用不再另计。
2. 甲方指定z白士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为货物接收、保管单位,货物由甲方、装修公司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
3. 乙方同意在样板房展示期间,提供饰品定期保养服务,以便使饰品在房屋出售移交时保持良好状态。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饰品受损,乙方同意提供受损部分更换服务,费用酌情向甲方收取。
甲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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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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