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车司机租赁协议

时间:2019-04-1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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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车司机租赁协议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针对甲方租赁乙方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内容如下:

  一、协议基本内容

  1、乙方将一辆 汽车出租给甲方使用,牌号为 ,出租时行车里程为 公里,车况 基本情况为 ,驾驶员由乙方本人担任。

  2、乙方必须提供本人及车辆有效证件。提供《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照证》、《交强险》, 《购车发票》、《年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等原件扫描件。

  3、甲乙双方签订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按甲方要求用车。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甲方乘坐人员安全,并保证将甲方货物准时送达 目的地,并有义务保管好甲方货物不得丢失。

  3)乙方因 车辆保养、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年检、车辆丢失、交通事故、违犯交通法规 所产 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由于车辆或个人原因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天数扣除乙方租赁费用。

  5) 乙方需认真填写《带车司机日行程报销明细表》以此为报销凭证。

  6)乙方如终止协议,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未提出申请公司有权拒绝支租赁费。

  2、甲方责任

  1)甲方正常用车发生过路(桥)费、燃油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需按照甲方报销管理制度凭票报销。

  2)甲方提供行车路线,并每天确认乙方出车公里数。

  3)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提前3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报销 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为两项:甲方用车所产生过路(桥)费及租赁费为人民币100元/天(大写壹佰元一天)

  2、以上过路(桥)费及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将费用报销明细上交甲方,每月15日支付完毕。

  3、租用期间油料费由甲方承担。每百公里油费不超过7.5升油,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履行双方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   乙方:

  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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