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经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房屋。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起至 止。
三、租赁用途和续租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作为开饭店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 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自愿不再续租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如乙方想继续租赁,享有优先权,甲方应予以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四、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在租赁期间的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缴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 收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五、该房屋年租金 元,大写 支付方式为 支 付,甲方收款后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六、房屋修缮和使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通知乙方, 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 复或经济赔偿。
3、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必须事先征得 甲方的同意方可施工。
七、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甲方在乙方承租期 间不得出租或转租,而推掉乙方承租。
八、本合同日期统一以公历为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 电话: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电话: 身份证号: 电话:
公证人: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