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重庆清雅轩园艺 (乙方)
为提高甲方绿化效果,根据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租用盆花数量:……
二、租赁地点:
三、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付款方式:
植物进场甲方认可后签订合同,即以(现金,支票)结算 (甲方) 植物租赁费,以后每 (月/季度) (日)前支付一次,直至合同期满。
五、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及时将植物和花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在植物进场后由甲方签收盖章。
2.乙方派养护人员对本合同甲方指定场地内的租赁植物每星期养护1次。
3.乙方养护人员应负责进场的所有租赁植物的清洁,并及时修剪枯枝败叶保持租赁植物的可观性。
4.甲方在节假日需增加花木,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相应花木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价格另计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应配合乙方及乙方养护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内进行的工作并提供方便。
6 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随便将租赁植物搬离原摆放地点。
7 甲方应负责租用乙方的租赁植物的安全,在租赁期内若发生租赁植物被人为损坏、丢失,将由甲方负责赔偿。(按当时市场价偿付赔偿金)
8 租赁期满,若甲乙双方无异议,此合同在 1 年内继续有效。在续租期内任何一方若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租赁期满甲方应交还租赁植物,并付清植物租赁费……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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