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厂房租赁协议事项:
一、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包括厂房里的住房、办公用房)约 平方米、院坝约 平方米、动力电 千瓦租给乙方做生产用。
二、租赁期为 年:从2007年 月 日——200 年 月 日。
三、租金:
1、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为 元/年;
2、从第三年起租金按 万元(大写: 万元)/年递增。
四、付款方式:
1、租赁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付甲方第一年租金和第二年租金,两年合计 万元(大写: 万元整);
2、在合同期内,下一个付款期到来前一个月,乙方必需提前支付甲方房租,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收取乙方10%的滞纳金。
五、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没有如期缴纳房租的前提下有权收回厂房,提前解除协议,并不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负责租赁期内房屋主体质量问题的维修解决;
3、甲方帮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5、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拥有租赁厂房的使用权的自主支配权力;
2、乙方拥有租赁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3、乙方负责租赁厂房的日常维修保养,乙方对房屋的一切改扩建必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的一切改扩建在租期到后,不得拆除;
4、乙方按时缴纳房租,自行负责水、电、税费以及向企业收取的清洁费、暂住人口管理费;
5、乙方自带资金、项目,自主经营,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自行承担各种安全(如火灾、工伤)事故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
七、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需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后方可提前解除协议(政策性和不可抗因素除外)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追究期违约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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