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 台 场 地 租 赁 合 同
招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及场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甲方将超市内的空场地租给乙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的面积及座落的地点: .
第二条;租赁场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经营范围; .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每年租金 万 千 百 拾元。¥ 元。保证金: 元整
2,支付方式:第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全年租金及保证金。后在每年到期前三个月交全年租金,合同期满后乙方未违反规定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对于租用的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4,乙方不得利用柜台及场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活动,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所售商品必须按(工商商品管理条例)所规定,如果与顾客发生纠纷乙方自己解决,影响甲方损失的还要承担经济赔偿。
7,乙方必须爱护柜台及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及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营,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9,乙方租期内的商品保卫,防损工作自己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擅自改变柜台及场地的使用性质。
(2) 擅自转租,转让柜台及场地或利用柜台及场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 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 乙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同本超市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提供方便。
第六条;税,费。
1,甲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和正常费用按期交付。
2,甲方经营商品的柜台与乙方经营的特殊性故甲方只提供场地,乙方所需柜台装饰及正照全部自理。
3,乙方经营期间税费自己承担。
4,甲方提供正常照明用电,如乙方要求用电增加或其他电器所产生的电费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补充内容: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停租或乙方迁走时本合同自动作废。
第九条;合同正本一式 份,订立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 部门各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订立合同地点;
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