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场地租赁协议

时间:2019-04-1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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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临时租用甲方所辖物业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用途 a) 广告宣传

  第二条 临时租出、租用物业的区域界定 车场岗口旁

  第三条 使用形式(√)

  (标准展位及展位数量、墙面等固定位广告及其面积、移动广告牌[架]及尺寸、其它)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天。

  第五条 费用支付

  按合同有效期,乙方总计向甲方支付场地临时租用费计人民币100 元/天。

  第六条 乙方工作

  a) 自行负责广告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b) 负责临时租用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c) 投放的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并须报经甲方认可;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

  d) 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及活动职业培训教育网共区域的安静,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其 它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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