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板 车 租 赁 合 同
承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方施工进度需要,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平板车(长度13.5米)一台出租给甲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甲方根据自己施工安排提出退租时止,甲方不保证租赁乙方机械时间的长短;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第二条 租赁方式及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方式:按月为周期收取租费,计费的标准:19500元每月(大写:壹万玖仟伍佰元整)包干使用,甲方负责食宿及燃油费用,其余所有的配件、维修和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租金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承租方视项目资金状况支付租金,一般每月30日前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上月租金。
第三条 设备的驾驶由乙方安排具有上岗资格的熟练人员壹名,其工资、保险及三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不得私自将设备开出甲方生产施工场地,如有违反或不听从甲方管理和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操作人员。
第五条 在租赁期间,乙方处置租赁设备或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但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租赁平板车,应向承租方支付租车费用5% 的违约金,接到承租方要求维修通知后未按约定时间维修,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情况的发生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乙方的租赁设备不能保证正常使用,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限期整改仍未扭转的; 4、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诉讼机关为贵阳仲裁委员申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