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Y-花园公寓短租-000001
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花园公寓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迎春街8号花园公寓出租给乙方居住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1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于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迎春街8号花园公寓号楼单元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该公寓楼的现状进行确认,同意承租并无异议。
第2条 甲方将该公寓 号楼 层 号出租给乙方做居住使用,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公寓楼用途。
第3条 租赁期限:本协议职业培训教育网寓楼的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4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按套计算,公寓租金标准为 元/月,折合日租金( )元;公寓每套押金为( )元。(注:租金含物业费、采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用)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即:( )元。押金,即:( )元。
第5条 甲乙双方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的任何货物和商品带入该房屋;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产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照价赔偿或负责及时维修;乙方在租赁期间须遵守甲方旗下物业公司的物业相关管理规定。
第6条 租赁期满或终止后,届时乙方须立即将公寓退还甲方。
第7条 因乙方责任解除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协议并收回公寓,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公寓转租、承包、转借他人;
2、擅自拆改承租公寓结构或改变承租公寓用途,故意损坏承租公寓楼内公共设备、设施;
3、欠缴租金;
4、利用承租公寓进行违法活动;
5、拒不接受甲方管理,不遵守公寓楼使用规定。
第8条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月度租金的10%向乙方加收违约金或在押金中直接扣除;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实际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
第9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1、租户登记表
2、防火责任人承诺书
3、客户须知
甲 方(印章) 乙 方:
双方于( )年 ( )月( )日,在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