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出租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XX 市 XX 小区 是 号。 年 月 日至 )租 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 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 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 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 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 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 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 不得有人、 物品留 ; 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 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 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 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 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 1 个月通知对 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 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