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房安全补充协议

时间:2019-04-15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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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1.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 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3.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1. 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 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 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在得到对方确认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对方工作区域。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协议书》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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