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利润率与销售利润率
(一)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RPC),是指开发利润占总开发成本的比率,是初步判断房地产开发项目财务可行性的一个经济评价指标。
计算项目总开发价值时,如果项目全部销售,则等于总销售收入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销售收入;当项目用于出租时,为项目在整个持有期内净营业收入和净转售收入的现值累计之和。总销售收入的计算方法,见第八章有关内容。项目总开发成本是开发项目在开发经营期内实际支出的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其他工程费、开发期间税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不可预见费等。
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总开发价值和总开发成本时,可依评估时的价格水平进行估算,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项目的收入与成本支出受市场价格水平变动的影响大致相同,使项目收入的增长基本能抵消成本的增长。
开发利润实际是对开发商所承担的开发风险的回报。成本利润率一般与目标利润率进行比较,超过目标利润率,则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可接受的。目标利润率水平的高低,与项目所在地区的市场竞争状况、项目开发经营期长度、开发项目的物业类型以及贷款利率水平等相关。一般来说,对于一个开发期为2年的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其目标成本利润率大体应为35%~45%.
成本利润率是开发经营期的利润率,不是年利润率。成本利润率除以开发经营期的年数,也不等于年成本利润率,因为开发成本在开发经营期内逐渐发生,而不是在开发经营期开始时一次投入。
(二)销售利润率
销售利润率是衡量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销售收入盈利水平的指标。销售利润率的计算公式为:销售利润率=销售利润/销售收入×100%.其中:销售收入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销售利润等于开发项目销售收入扣除总开发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在数值上等于计算成本利润率时的开发商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