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工程责任人 联系电话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 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首付 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 通知另一方, 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 损失。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日期
开户银行:
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