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仓库及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协议如下:
一、租赁物情况
1、仓库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仓库座落在 ,仓库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仓库用途为存放危险品。
2、车位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车位位于 ,车位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车位不限制停放车辆类型及数量。
二、租赁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仓库与车位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仓库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包含开门等其他费用);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2、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租赁物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仓库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仓库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仓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仓库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仓库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仓库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甲方负责车位的日常管理,乙方遵守甲方关于车位相关的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占用其他车位。
五、租赁物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仓库和车位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乙方将仓库和车位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其他
1、甲方无偿提供废液桶放置区(165kg2桶)
2、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粉,协议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