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教该生端正学习态度,遵守校纪校规,同时约束和监督个人行为,从“学会做人”宗旨出发,现协议如下:
1.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给予留校察看纪律处分
2.家长要督促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做到:
(1)穿着得体,不留怪异发型;用语文明,不说脏话。
(2)不乱丢垃圾,见了垃圾主动弯腰捡起;不吃任何形式的流动食品
(3)严格执行三排队制度;文明用餐,餐后规范整理。
(4)爱护公物,不踹墙,不践踏草坪;校内推车行走,不横冲直撞。
(5)课间讲文明,不打闹,不串班;自习课安静守纪,不下座位。
(6)遇事冷静,不对他人大打出手;节约水电,随手关好门灯窗及水龙头。
(7)在校内外不发生打架,斗殴,抽烟,逃课,恶语伤人,上网,夜不归宿等重大德育事故和偷、盗、抢、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
(8)保证该子女不发生类似违纪违法的事故。
3.家长每天负责学生的接送:上午7:10送到班主任处,下午5:00在班主任处接,上下学时间如有变动,以班主任通知为准。
4.初三之前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