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甲乙双方商订,甲方将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为 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条件,取得一致后乙方可以续约。
二、每月租金为 元,乙方第一次付 个月租金合计 元,押金 元。付款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即 年 月 日支付。租期满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租金,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他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室内的水、电、卫生治安和物业费、有限电视费在乙方承租期内由乙方支付。
四、承租期内乙方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群租、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在乙方承租期内,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住房的权利。
五、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无条件退还乙方余下的租金及押金,并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和押金。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应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不属于违约。
六、乙方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约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甲方可以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房内现有家具:
房内设施:
乙方在承租期内要自觉爱护以上家具和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当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电表指数: 水表指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