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单位: 住址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 市 区 街 号 栋 单元 楼 号 屋 厨 厅,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用期 月。
二、每年租金为 元,乙方第一次付 个月租金合计 元,第二次付款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 诉讼解决。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或经营。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电话、卫生治安费用、有线电视由乙方支付。
四、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负责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住房的权限。
五、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双倍赔偿乙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应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六、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甲方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认可自负。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八、本协议未说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