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位 ,面积 m2.
2. 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租期
1. 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第三条 租金
1. 房屋租金为每年 元,每年付一次。
2. 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 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 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 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 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 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 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3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3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 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 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办公用,不进行违法活动。
6.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因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应承担修理或重换责任。
7.租赁期内甲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8.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应自行搬离,但甲方应给予7天搬迁时间。
第六条 任何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地震造成房屋损坏双方互不负责,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 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中除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条款
效力不受影响。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