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一级建造师)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要求,做好甲方资质就位及乙方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和登记工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
1、 乙方同意作为一级建造师在甲方注册,甲方聘用乙方担任一级建造师职务,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甲方保证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赔付乙方贰万元(或帮乙方补办);注册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拾万元。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2、注册证书由甲方保管,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印章由乙方保
3、 甲方负责乙方完成一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或转注册),乙方提供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保证初始注册成功。
4、乙方配合甲方在企业资质年检升级过程中提供需要的乙方相关证件及材料。 甲方用完后应及时归还乙方,约定十个工作日之内。
5、 聘用的一级建造师实行不坐班工作制。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2年
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资。按照用人单位、持证人和代理方的三方合同,所有工资由代理方代收代付。
6、 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亲临施工项目现场指导,双方再行协商。
7、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8、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证书给甲方用证范围仅限企业资质升级和年检,不用于工程。
9、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合同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需要变动合同,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一方应在一个月前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
(2)乙方初始注册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10、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 贰 年,自2019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长, 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除该合同,但解除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11、合同解除后,甲方如不再续聘,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不得无故刁难。如不能及时办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标准为每月补助2500元整)
12、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13、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