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将名下的房屋 出租给乙方,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 房屋出租协议 :
一、租金及押金: 1 、租金每月 1500 元,租期共 4 个月( 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7 月 6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共计 6000 元。 2 、乙方交纳 4000 元押金给甲方。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 、承担租期间的物管费:每月 95 元,共计 380 元。 2 、承担数字电视收视费的交纳。 3 、负责保管好乙方交纳的押金,租期结束时,如房屋、家具和电器均完好无损,全额退还乙方。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 、租期间保证房屋、家具和电器的完好,如有损坏,乙方有责任修复好;如无法修复,乙方应赔偿相应物品价格的 80% 。 2 、承担租期间的水、电、上网费的交纳。
四、租期间如发生盗窃等刑事案件,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五、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生效,双方互换身份证及护照复印件。
六、室内家具包括: 2 张双人床、 2 组衣柜、真皮沙发、茶几、餐桌、电视柜、大板茶桌、电脑桌 + 书柜、厨具。
室内电器包括:液晶电视、数字机顶盒、 DVD 、音箱、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