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 壹级建造师 (专业:建筑工程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聘用期限:
1、聘期:聘用期限为叁年;以甲方出具正式聘书作为聘用乙方的凭证。
2、起始日:以乙方证件正式注册到甲方时的日期(即注册证书所载明的日期)为聘用起始日。
二、 聘用待遇:
乙方聘用期间的聘用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出差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
1、基本工资:
⑴基本工资: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基本工资计人民币: 500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以银行卡或现金的形式在每年期初(即基本工资结算日)支付。
⑵基本工资结算日:以乙方证件正式注册到甲方时的日期(指当年的月日)为当年工资津贴结算日。
⑶首年基本工资支付:首次验证后付定金 10000.00 元(乙方需在验证后一周内提供注册所需相关资料,若没有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退回甲方定金10000.00元)。注册成功后一周内付40000.00元(注册成功时间以网上公示的日期为准)。
⑷以后年度基本工资支付:甲方应在该年度基本工资结算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当年的基本工资。
⑸因乙方原因注册不成功,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聘用定金,甲方退还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本协议自动终止。因甲方原因注册不成功,甲方应每月按当年的聘用基本工资标准补贴乙方因注册时间拖延而损失的费用,并退还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本协议终止。注册不成功的原因,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网上公示为准。
2、岗位津贴:
由乙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甲方应支付给乙方额外的岗位津贴:
⑴项目中标价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中标价1 %的标准支付。
⑵项目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中标价0.5 %的标准支付。
3、出差补贴:
⑴注册证书年检、工地检查指导、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需要乙方到位的出差补贴:
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工作安排,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等)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天500.00元出差补贴。
⑵参加工程招投标需要乙方到位的出差补贴:
①参加甲方单位工程招投标:甲方可以使用乙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但应提前征求乙方意见;在取得乙方同意后,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等)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天800.00元出差补贴。
②参加甲方合作单位工程招投标:甲方合作单位可以使用乙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但甲方应提前征求乙方意见;在取得乙方同意后,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等)由甲方合作单位负责全额报销,乙方的出差补贴由甲方合作单位按照参加招投标当时的市场行情支付。
三、 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保管:
1、办理注册手续期间,乙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证明材料等,由甲方妥善保管。手续办理后,甲方应将乙方的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原件、相关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等立即交还乙方。
2、注册成功后,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由甲方保管;壹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和执业信息卡等其他证件资料,甲方应在领取注册证书后交还乙方,由乙方保管。
四、 甲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同意作为壹级建造师在甲方注册,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壹级建造师职务。甲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合理地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确保注册证书安全、有效。由乙方盖章签认的有关工程建设文件等资料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保证乙方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初始注册、转注册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承担在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用及乙方每年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的费用,其中包括乙方考B证的费用;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3、协议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以及承担乙方因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4、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5、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
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心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⑵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壹级建造师资格(提供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⑶填写《人才引进申请表》同意入职并将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甲方,并愿意为其服务叁年。
⑷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⑸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聘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3、聘用的壹级建造师实行不坐班工作制。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但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建造师证书注册等相关工作。
4、乙方必须确保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效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质受到影响,乙方应退还甲方在本协议聘用期间已支付的所有基本工资。
5、聘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6、聘用期间如乙方需取回注册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
若证书正在使用,乙方则需等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并安全备案后方可取回。若因招投标风险而造成的证件失效(或吊销、注销)以及其他所有损失等,均由甲方负责。
7、在履约期间,乙方应按国家政策的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如按国家政策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学习培训,乙方应及时参加;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学习培训费等),由甲方全额报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违约责任:
1、在聘用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出差补贴,或甲方将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给乙方还未支付的基本工资。
2、在聘用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吊销)的,或乙方将建造师执业印章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吊销)以后的基本工资。
3、在聘用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的,甲方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基本工资;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吊销或注消的,甲方公司每年以当年基本工资的标准补贴乙方直至到乙方成功重新取得注册证书为止。
4、在聘用期内,由乙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责任事故,其一切后果(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由此导致乙方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吊销)的,甲方应每年按事故当年聘用的基本工资标准补贴乙方的损失,直至到乙方成功重新取得注册证书为止。
5、在聘用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需要变动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6、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履约期间基本工资总额的50%损失并解除协议。
七、 其他规定:
1、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本聘用协议期满后,甲方必须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否则即视为违约。
2、履约期内,若乙方原有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再通过建造师其他专业考试(增项)或其他执业资格考试,如国家规定必须注册在甲方,其增加的费用及各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订协议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过程中所签订其他协议书,与本协议书不一致时,均以本协议书为准。
八、 附加条款:
1、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双方应妥善保管,如因协议丢失而引起的纠纷、费用由丢失方自行解决。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署日期: 年1月1日 签署日期: 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