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分期还款协议书

时间:2019-04-15 热度: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所按揭付款购 , 栋 号,面积为: 平方米,单价 元/平方米,总房款 元,银行贷款 元,首付款 元。现就首付款分期付款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付款方式

  买受人向出卖人缴纳购房首付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百 拾 万 仟 百 拾 元整);剩余首付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百 拾 万 仟 百 拾 元整),买受人同意按分期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分期按以下时间付款:

  第二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在分期付款期限内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房款金额3‰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出卖人解除本协议的,买受人一次性还清剩余首付款的同时并按总房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关于房屋产权转移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在买受人未付清全部购房款本息前,房屋的所有权中的处分权归出卖人享有,买受人只对该房屋享有使用的权利,买受人不得擅自将该房产抵押、转让或租赁给任何第三人,若需出租应经出卖人同意。在买受人付清全部购房款本息后,该房屋的包括处分权在内的所有权全部转移至买受人享有。

  2、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3、在买受人未还清首付款前,出卖人可不为买受人所购买的房屋办理产权。

  第四条:解除协议时相关事项的处理

  若因买受人逾期付款而导致出卖人解除本协议,出卖人只需书面通知买受人即可将本协议解除,其他事项依法律程序解决;出卖人不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亦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连同附件 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用户自行上传或互联网,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kf@hequma.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