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单位:
参与者: 单位员工
一、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参与者自愿参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的北戴河游玩活动。
二、此次活动为福利性质非营利性活动,并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参与者应知晓此情况。
三、组织单位承担保障参与者此次活动中行车、就餐及集体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的责任。
四、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五、如在此次活动中,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六、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
七、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组织单位,经组织单位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八、参与者应听从组织单位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行车、就餐、参与活动。
九、该协议此参与者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参与者已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条款,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