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受害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侵权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年 月 日乙方 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赔偿甲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 人民币 整,其中 元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其余 元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在发生后续治疗甲方及时支付了相关费用的情况下,该 元赔偿可延期一个月给付。
二、 乙方承诺,若甲方伤情发生后续治疗,有关费用乙方将继续承担。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垫付费用,双方凭相关票据结算,多退少补。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当于后续治疗费用双倍的违约金。
三、 丙方愿意就乙方承担的上述全部赔偿及后续治理费用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直至清偿为止。
四、 在乙方全面、按时、足额履行上述给付义务的情况下,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双方纠纷就此了结,无其他争议。
五、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履行本协议的相关通知以电话、短信的方式进行,短信发出至其本人在本协议签署栏所留手机号码即视为其即时收到。
六、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