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就业学员就业推荐协议书

时间:2019-04-15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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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就业推荐协议:

一、期限

此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生效,结业考试成绩公布日顺延两个月为终止日期。

二、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的义务

1、 中心就业部为每名需就业学员(履行完全部义务)推荐三次就业面试机会。

2、 中心就业部为待就业学员提供就业指导,包括简历设计、面试训练,提高学员求职技能。

3、 学员在试用期内,中心定期与企业沟通并把企业意见反馈给学员,提升学员工作稳定性。

4、 学员就业后,将学员作为储备人才进行宣传,以促进学员二次就业。

(二) 乙方的义务

1、 完成 毕业学期全部课程的学习。

2、 毕业学期出勤率达到95%以上(含95%)。

3、 通过沟通测试、技术测试和模拟面试。

4、 通过企业面试技术考试。

5、 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且通过答辩。

6、 完成毕业学期全国统一认证考试。

三、出现以下情况,就业部将不再继续进行就业推荐

1、 违反中心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拒绝参加项目实习安排

诋毁中心就业推荐工作

拒绝参加模拟面试

不按要求提交、修改简历

沟通测试或者技术测试50%不及格

2、 不配合就业推荐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态度消极,学历弄虚作假

沟通测试或者技术测试缺席率达50%

联系方式不正确或拒接、关机不回复

拒绝参加就业专员安排的面试,或在未通知中心就业专员的情况下,不参加事先确定的面试

面试迟到2次(含2次)以上

参加面试时,未按要求着装

3、 在用人单位录用后拒绝就业。

4、 在就业专员安排下已经到企业上班后,未经和就业专员协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5、 在完成毕业学期全国统一认证考试前已成功自行就业。

6、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

7、未事先与中心沟通,影响中心就业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

四、注意事项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员完成毕业学期全国统一认证考试,并向中心就业作部发送合格的电子版简历后,就业指导老师开始负责为该学员推荐面试。学员应按照就业老师的要求准时、衣冠整齐的参加由就业部组织的面试。

2、本协议就业推荐是指由本校就业部组织的学员参与用人单位的面试、笔试等以试用、就业为目的的活动。

3、就业推荐活动不接受学员任何指定地区、指定单位、指定薪水等含附带条件的指定岗位。

4、一旦中心为学员成功安排了工作,将不再为该生提供其他的就业机会。

5、对于未能在三次机会中通过面试得到工作的学员,中心就业部原则上将不再考虑为其进一步进行就业推荐。但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中心就业部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就业帮助。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上协议条款中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学员签字: (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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