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中等专业学校
乙方: (学生)
为响应国家关于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本着对学生认真负责,让家长放心,使学生满意的宗旨,做好学生入学后在校管理和毕业后就业安置工作。本着相互信任和自愿的原则,现就学生在校外见习和顶岗实习及毕业后就业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教学大纲和实训大纲规定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 能,并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训练。
2、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甲方组织乙方参加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业 资格证书的考试,合格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乙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后,甲方为乙方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中专毕业证书。
3、甲方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充分考虑学生的意 向,负责学生实习和就业;同时,对毕业生跟踪服务3年。若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学生待业或乙方通过正常途径离开就业单位,并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备案的,甲方负责其再次就业,直至其满意为止。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于符合各项条件的学生,甲方特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1)、农村户口的学生或持有城镇低保特困证明的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国家助学补助金3000元/人,由教育局统一发放。
(2)、乙方被确认为农村特困家庭者,上报市教育局申请批准后可减免学费2300元/年,由教育局统一发放。
(3)、乙方被确认为农村特困家庭者,本款第(2)条未批准者,报名入学时可以申请减免第三学年一学期的学费(以学校审批结果为准)。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标准和时间交费,否则取消学习或安置就业资格,所需费用新生报到时应及时交清,第三年只缴纳学费。
3、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无违规记录,诚 信档案记录良好。
三、违约责任
1、乙方需服从甲方就业安置,才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就业服务,若甲方 未能将乙方安排实习就业,甲方可向乙方退还三年全部学费。
2、学习期间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再为乙方多次安排见习、 实习和就业。
(1)、就业时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者;
(2)、未完成学业,且自签订本协议后,自愿退学者;
(3)、学生申请自谋职业者;
(4)、学期末结束未交清费用者;
(5)、不服从学校管理,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被 开除者;
(6)、乙方触犯刑法受到司法部门惩治者;
(7)、身体有残疾或因健康状况不能适应工作岗位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学生报名入学时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商定不成者交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 乙方(学生): 乙方家长:
(学校公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