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乙方: (就业见习基地[单位])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是为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见习使毕业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积累工作经验,适应实际工作,为用人单位深入了解考察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建立较为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和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为保证毕业生见习基地(单位)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对乙方申报条件进行审核,考查乙方所能提供见习的专业、岗位。经核准同意后,甲方给乙方正式授牌,并颁发《 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证书。
2. 向乙方提供所需毕业生的信息。
3.协助乙方按照乙方的需求组织见习生见习。
4.协助乙方做好见习生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5.协助乙方处理见习生见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6. 对乙方见习工作进行考察、评估,对优秀见习基地给予表彰奖励。
7.经考核,对在乙方见习合格的见习生颁发《庆阳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
二、乙方职责:
1.向甲方提供见习岗位需求,妥善安排毕业生见习,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和开展见习活动,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2.负责对见习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负责制定见习规章制度,明确对见习生的具体要求;负责见习生的月度考勤,见习生请假三天以上的需报甲方备案。
3.负责落实见习生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4.负责做好见习生考核工作,对见习生进行见习鉴定。如果见习双方愿意,鼓励毕业生留在见习单位就业。及时向甲方反馈见习生见习情况和效果。
甲 方: 乙 方:
(签章) (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