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xx,工作单位:
乙方:高xx,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洛阳市北方企业集团家属区的房屋( 栋 门 号)转让给乙方所有。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该房屋由乙方全额出资以甲方名义购买。该房屋的所有权和永久居住使用权、收益权归乙方所有。
二、 该房屋的全部出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如果乙方不能及时足额交纳,甲方有权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出资后将该房屋转让其它人。
三、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 因借用甲方名义购买房屋,所以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万元。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主张其它任何权利。自此后该房屋的所有利益和风险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五、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乙方不履行本协议,需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所涉全部出资2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除支付本协议所涉全部出资20%的违约金外,还应当双倍返还经济补偿金。本协议所涉房屋升值部分的利益归乙方所有。
六、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