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设计合同范本

时间:2019-04-15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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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卫生器具、照明灯光等图纸设计全部内容。(不包括卫生间防水、门及门套安装、壁纸、沙发及沙发台。)

  1.4、 承包方式:包清工;

  1.5、 工期:

  开工日期:2019年 10 月 1 日,

  竣工日期:2019年 12 月 29 日(总日历工期天数 90 天)

  1.6、 工程质量: 合格 ;

  1.7、 合同单方价款: 280元/平方米;(暂按2380签订合同,最后按实量面积结算)建筑面积:2380合同总价款: 666400元(陆拾陆万陆仟肆佰元) 以上合同价款包含人工费、机械费

  管理费、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以及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5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四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水电费由甲方负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双方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

  2.2、指派 邢东明、梁银声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2.3、乙方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失,如有损失承担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徐云才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负责全面的施工管理的各项事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的管理,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及甲方要求开展具体各项工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负责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7、乙方负责提供材料清单,提前5日通知甲方并详细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颜色、质量、产地、合格证、到货时间等书面形式报给甲方,特殊材料出具订购图,甲方按乙方出具材料清单和订购图进行采购,因材料清单或订购图有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所有材料不得超过定额损耗,超过定额损耗的部分,由乙方承担,特殊造型处例外。

  3.8、乙方应按照江苏省、徐州市及地方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负责工人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和第三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工程竣工后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其它物品,按甲方要求集中后由甲方负责统一外运。

  3.9、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份,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工期顺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工期顺延的要求,经甲方确认后,工期方可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江苏省合格工程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结算执行:工程按实结算。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9)的各项要求,该项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9)文件规定计算。其他费用按照招投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2、工程报价的依据是甲方提供的图纸内容。施工期内出现变更增减情况时,依照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的增减进行调整、结算。

  6.2、变更部分工程人工单价的约定:装饰人工费执行标准为78元/定额工日;

  6.3、所有结算资料必须经甲方签字,否则无效。

  第7条 关于工程款支付约定

  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及时间:

  1、合同订立后乙方开始施工三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5%;

  2、完成总工程量的4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3、完成工总程量的8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

  4、工程施工完毕,三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5、工程验收合格后,七日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经甲方审计批准后,三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结算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

  第8条 材料和设备的供应约定

  8.1、凡由甲方批价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应提前3天将所需设备材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颜色、质量、产地、合格证、到货时间等书面形式报给甲方,甲方应在1日内审核确定签字盖章后方可采购。

  第9条 设计变更

  9.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变更产生的工程量增减在竣工结算时增减。

  9.2、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更换,须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甲方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的,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10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中明显违反消防、防火实际规范的部分提出意见。

  10.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如未按有关施工操作规范发生的火灾及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3、由于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采纳的,所发生的工程量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设计图纸确有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提出合理修改意见甲方不采纳,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都经济损失。

  第11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1.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1.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竣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的万分之一,作为奖励。

  11.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1.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2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调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

  第13条 其他约定

  第14条 附则

  14.1、本合同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正、副本一份。

  14.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4.3、附件:

  ⑴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发包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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