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购货方)
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供货方)
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一、产品明细
合同标的
品种
规格(mm)
编号
品牌
单价(元)
数量( )
小计(元)
合计: (大写) 人民币:
二、质量标准:乙方所供产品与乙方之前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允许所供产品与样品存在合理范围色差。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到工地,由乙方卸货,双方点清数量,甲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 ,收货人在供货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四、验收标准:
1.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因陶瓷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3.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善保管,告知乙方,并在三天之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4.甲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5.若有异议,需经第三方鉴定该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6.如需补货,产生的色差等问题与乙方无关,退货不得超过总货数的3%.
五、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之内,甲方支付 作为预付款。
2.剩余货款甲方必须于 前结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并支付给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延期违约金。
2.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编号、数量进行供货。
七、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完全结清时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