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以核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以核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开工报告批准日期提前或延后的,竣工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 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 含暂列金额 元);本工程主体工程采用单价承包,专业暂估价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承包方式;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款为准。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九、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十、 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十份,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三份,其余副本由承包人分别送有关单位。
十一、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 发包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