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甘薯种植收购合同

时间:2019-04-14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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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甘薯种植收购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甘薯品种

种植地点

种植方式

种植面积

种植数量

交付时间

保护价/市场价/固定价

价格(元)

(元)

总计

第二条 种植及质量要求

1.甘薯种植要求:

2.甘薯质量要求:

3.甘薯外观要求:□薯块均匀 □完整 □无创伤 □无创皮 □无杂质 □无病虫害 □顺直无弯曲、

4.规格:

5.其他:

第三条 技术指导与培训

甲方 □是 □否 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选择“否”本条下面内容可不填)

甲方 □有偿 □无偿 提供 甘薯种植所需的相关农资,包括:

;有偿提供的价格为 。

甲方 □有偿 □无偿 提供相关种植技术及经验指导;有偿指导价格为

元/亩。

以上合计: 元,乙方 □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甲方的指导进行种植、养护,并确保交付的甘薯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 定价及付款

1.收购价格:

(1)保护价:交付甘薯时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的,按照保护价收购;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收购价格。

(2)市场价:双方不事先约定价格,以收购甘薯时的市场时价为基准,协商确定收购价。

市场价确定方式为: 。

(3)固定价:价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2.付款选择:

(1)定金: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不得超过总价款20%),结算时抵作收购款。

(2)预付款: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结算时抵作收购款。

(3)货到付款: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将甘薯交给甲方,甲方自验收甘薯合格后 日内 次付清收购款。

选择定金或预付款方式的,剩余收购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为:

第五条 交付、运输及验收

交付地点: 。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

验收方式及时间: 。

双方就甘薯质量产生争议的,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国家或地方质量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或乙方迟延交付甘薯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

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甘薯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拒收,或要求乙方采取退、换货或降价等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交付甘薯或擅自将甘薯出售给他人的,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

4.甲方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甘薯的,应按照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

5.因甲方提供的薯种、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 。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收购方(签章): 种植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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