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在中国北京合法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现聘 先生/小姐,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二章 服务期期限和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为 年(具体期限为自2004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与服务期相一致。
第四条 本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 个月。
第五条 试用期满,甲方正式聘用乙方,直至合同期满时止。
第三章 工作岗位、工作职责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门担任 工作。
第七条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培训考核及绩效考核情况,参照乙方的专业知识、经验、能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八条 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包括工作场地、班制)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
第四章 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和其他权益第九条 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甲方确定乙方第一年的年薪为人民币 万元,按月发放(其中基本工资为 元、房贴 元、车帖、饭贴及其他津贴为 元,岗位资金为 元、保密及竟业禁止补偿津贴为 元,绩效工资为 元)。从第二年起,乙方的年薪每年递增20%.乙方的收入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则由乙方负责依法交纳。
第十条 甲方确定的发薪日期为下一个月的15日,如遇发薪日为节假日,甲方将顺延到最接近的一个工作日发薪。
第十一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险、员工福利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将个人消费的费用在一定额度范围到甲方单位报销,额度定为每年 万元,具体报销方案为:另外,经过年终决算,如果乙方完成工作指标,乙方有权分的年终利润的10%作为奖励。乙方的收入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则由乙方负责依法交纳。
第五章 工作时间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甲方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每个工作日为8小时。
第十四条 如由于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加班时,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加班费,但可以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第十五条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所有法定节假日。乙方病假、事假按甲方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章 劳动纪律、奖惩办法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员工手册》及甲方以其他形式发布的劳动纪律降工作守则、流程、政策或指示,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利益。
第十七条 未经甲方许可,即使在业余时间,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任何目的,从事与甲方的部分业务相似或相同的活动,或受雇于其它任何个人,公司或企业。若乙方行为同时违反甲方的保密规定,则具体处理参照合同第八章的规定。
第十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
第七章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1、在试用期内;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机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规定,根据该规定应予以辞退的;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5、乙方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胜任其他指定工作的;6、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计划发生变化而人员有多余;7、甲方宣布解散或经营期满。
第二十条 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劳动法所规定的医疗期内;2、乙方因工伤或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3、实行计划生育的乙方(指女性)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4、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同第七章第十九条规定的;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在试用期内;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超过30日的;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自行解除:1、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第二十三条 若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按第七章第十九条第1、2、3款可即行解除本合同之外,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接受培训(含境内、外实习培训),需要延长合同期限或另作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受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及培训结束后工作不满一年的,因乙方个人情况被辞退或自行离职,乙方应赔偿甲方出资的培训费用,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
第八章 保密规定第二十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由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是甲方的重要财产之一。所以,无论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商业机密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经营情况、价格信息、客户资料、甲方全职及兼职人员的联系名单、市场开发方法及技巧、产品构思、财务、生产、技术、人事、工资、奖金等资料信息。若乙方要求解除本劳动合同,则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约提前通知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信息不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1、乙方从甲方获得信息时,甲方已通过合法途径拥有了这些信息并应出示文件或其他证据加以证明;2、乙方从甲方获得信息时,该信息已能从公开场合中获取。
乙方若出现以下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将视为乙方对甲方存在泄密行为:1、乙方在本合同期内,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或在本合同期内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受雇于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与甲方类似或相同的个人、公司或企业。
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结束后三年内,未经甲方书面正式许可,将甲方的商业机密以任何方式、任何目的泄露或出售给甲方内部不应涉及该商业机密的其他人员或任何第三方。
3、甲方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结束后三年内,未经甲方书面正式许可,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与曾跟甲方了生过业务联系的任何客户联系,以提供与甲方类似或相同的服务来承揽业务或诱使甲方的客户脱离甲方(承揽业务包括任何一种主动的或应对方要求的表明愿意向曾与发生过业务联系的任何客户 甲方类似或相同服务的行为,如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此类曾跟甲方发生过业务联系的客户包括不限于曾购买甲方产品或服务的客户。
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结束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复制、记录任何在其被雇佣期内接触到的本公司的商业机密。
5、在雇佣关系结束后(包括乙方离职和辞职后),乙方在三日内尚未将其所保管的任何公司财产(包括所有的记录、笔记、备忘录、传真、文件及其他有形或无形财产)返回给甲方。
一旦乙方发生泄密行为时,乙方同意:(1)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即承担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律师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2)由甲方追缴乙方因违反本章条款所获得的收入;(3)并向甲方支付罚金拾万元人民币。
第九章 违反合同的责任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服务准则、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安全生产制度等规程。若由于乙方违反某项规定或其工作失误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费用由非违约方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而定。如果由于乙方的违纪,甲方对乙方作出开除、除名、辞退等导致双方劳动关系消灭的处理,属于乙方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为甲方服务,若乙方在服务期内未经甲方许可,自行辞职或离职,或由于乙方符合第七章第十九条第1、2、3、4、5款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当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壹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当乙方在甲方工作满壹年但不满贰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当乙方在甲方工作满贰年但不满叁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上述违约金须在乙方书面提交辞职报告、离职或被辞退后的一周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只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违约金后,甲方才能开始办理乙方的退工手续。
第十章 劳动争议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的,按下列劳动争议程序处理: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时,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不服仲裁裁决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其他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乙方郑重声明,对《劳动合同》内容已完全明白了解,同意遵守《劳动合同》及其他规章制度的全部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甲方双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通过协商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并同意遵守修改、调整或补充后的新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提出更改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