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出口结汇协议书

时间:2019-04-14 热度: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甲方:

  乙方:XXX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范围及品种,经国家出口政策充许的范围内经营,主要经营服装、电子货物,每月出口金额约50—100万美金。甲方必须以自产自销名义出口。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A、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办理货物出口过过程需要的手续(核销单、外销合同、委托书、装箱单、发票等)。

  2、货物出口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发票)及从香港中资银行开出美金即期本票到甲方当地银行进行结汇,结汇比例为1美元:9.15元人民币,当天必须一次性结清。

  3、操作此业务甲方必须派出公司一员陪同以及监督。

  B、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联系外商,组织货源,运输等工作,确定外销合同,及购合同的全部内容,并承担全部责任。

  2、负责售后服务问题:如出现质量、数量等问题承担一切责任。

  3、负责支付货物出口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商检、报关、结汇手续等费用)。

  4、乙方提供的外商客户、组织的货源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的增值税发票,须确保税务部门的正常复函。如有虚假,负责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有关损失。

  三、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操作,如一方违背协议行事,弄虚作假,负责对方一切经济损失,承担后果,并承受法律制裁。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若有不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用户自行上传或互联网,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kf@hequma.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