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培养和提升公司员工的专业技能,为本公司优秀骨干员工提供培训机会,员工可根据工作和时间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加甲方提供的 培训。如乙方愿意接受并参加此次甲方提供的培训,需就培训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 培训时间与地点1、此次培训为期 天,培训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培训地点 。
二、 协议期限乙方参加完培训之后,及时返回并回到原岗位上继续工作,服从甲方安排。此次培训后双方的约定服务期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甲乙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未达 12 个月,乙方为甲方服务的期限由原劳动合同中的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延长至 年 月 日止。
此协议做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培训总费用甲方为乙方此次培训共支付培训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
四、 双方责任与义务1、 乙方在培训期间须服从甲方管理,并在培训结束后,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整。
2、培训期间,如乙方出现下述两种情况,甲方可提前终止培训,并按本协议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发生的培训费用总额。
- 乙方在培训期间违反有关法令及规章制度。
- 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
3、在培训期间,乙方所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是按照政府有关法规及甲方有关政策执行。
4、在协议期间,乙方如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为甲方服务,有权向甲方提出辞职,但乙方须赔偿甲方培训费用。赔偿办法将根据甲方所付的总培训费用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有效期的未满部分按日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