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旅游线路,一般地说,不会设计相同的旅游景点。因为根据满足效应递减规律,重复会影响一般旅游者的满足程度。除非有特殊的情况。例如,到北京旅游,旅行社将颐和园,故宫编在同一天的行程中,虽然重复了性质相同,景色相近的旅游点,但是因为颐和园,故宫等景点,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浓厚的中国文化的。旅游者到这些地方旅游也是为了这个需求。到西安也是这种情况。其他情况,一般也是选择不同的景点组成一条旅游线路。当然,如果旅游者明确要求到性质相同,景点相近的旅游点去,如到中山五桂山的逍遥谷和三乡的泉林山庄。旅行社会在说明该情况后,若旅游者仍坚持己见,旅行社则尊重旅游者的意愿,开展旅游活动。还有,旅行社还会根据旅游者不同的文化背景,旅游需求来设计旅游线路。例如中山一日游。若为满足中山本地居民的旅游需求,则针对本地居民的生活习惯,旅游特点来设计旅游线路;若为满足外地旅游者(包括从外地专门到中山旅游和在中山居住的旅游者),则分别针对其对中山感兴趣的旅游景点,以及中山的旅游特色安排旅游线路。
旅行社在择点数量上也有一定的规定,一般说来,是上午2个景点——午饭——下午2个景点。再根据旅游者的实际情况安排旅游线路。如果在一个旅游团中,老人占大多数,甚至是整个旅游团也是老人,旅行社就会适当地减少旅游景点,或者安排比较舒适的景点。相反,若旅游团中青年旅游者占多数,则相应地安排适合年轻人特点的旅游景点或适当增加旅游景点。通常地,旅游者都会在咨询了解旅行社设计的旅游线路后,决定参加该条旅游线路后,就会遵循旅行社的安排。如果在旅游的过程中,旅游者要求增加景点,如果是团队,领队说可以,就会增加景点,如果是散客,超过60%的旅游者要求去,就会增加景点,其他的旅游者,如果是要住酒店的旅游者,旅行社就会将其余的旅游者带回酒店休息。
虽然旅游点结构合理,布局得当的原则中的点间距离适中要求:同一旅游线路各旅游点间的距离不宜太远,以免造成大量时间和金钱耗费在旅途中。一般来说,城市见交通耗费的时间不能超过全部旅程时间的1/3,但是,在实际中,交通时间的长短并不能够绝对地为旅行社所控制。一般说来,交通时间占全部旅程时间的2/3。例如中山——肇庆,一般都要两到三个小时,即使从中山一直走直路到肇庆,也要2个小时,这就要求导游服务人员在旅途中,全心全意地为旅游者进行导游服务。因为在出发地到目的地,沿途风光无限,有很多风景名胜,具有浓厚文化背景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如果导游服务人员能够有声有色地为旅游者服务,即使交通时间占全部旅程时间的2/3,但是旅游者能够在车上也可以接收新的信息,也会觉得物有所值。虽然,交通时间的问题不能完全避免,但是青旅在对旅游线路设计的过程中,觉得城市间交通耗费时间最好占旅游全程时间的1/2。因为这样,旅游者能够有时间在旅游景点玩得尽兴,对旅行社是非常有好处的。
旅行社在开拓一条新的线路后,将产品设计方案付诸实施,进行实验性销售。如果该线路在试产和试销后,发现该线路的市场效果不如理想,旅行社并不会很容易就放弃,因为旅行社在由开发——研究——包装——推出市场这个过程中,所投资的资金,人力和物力是非常巨大的。当试产和试销的结果不理想时,旅行社会检讨自己,检讨失败的原因,并组成人员,对该路线做最大的了解以及改进。务求使新线路取得理想的效果。
旅游线路投入市场并非产品设计过程的终结,旅行社还会对旅游线路进行定期的检查与评价对旅游线路进行必要的修订和改进。并广泛搜集各种反馈信息,为进一步开发产品提供依据,还要对旅游者进行回访,对旅游者的意见进行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