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首先从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界定、新媒体艺术的概念界定、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现象三个方面展示了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新媒体艺术元素。然后从现象出发,论述了新媒体艺术之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指出了新媒体艺术对复兴文化产业,保护文化遗产,提高文化商品的附加值的意义,并强调了其对文化创意产业实现体验经济与美学经济的推动作用。最后,总结了新媒体艺术在未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地位。
一、引 言
2009年底,詹姆斯·卡梅隆再次以《阿凡达》骄人的票房,突破自己曾以《泰坦尼克号》创下且保持了12年之久全球票房第一的纪录。在第82届奥斯卡金像奖的角逐中,《阿凡达》获得三项大奖,“最佳艺术指导”、“最佳摄影”和“最佳视觉效果”。该片提供2D、3D和IMAX-3D三种制式,在中国国内,不仅出现了连夜排队抢票的景象,在一些没有IMAX-3D制式影院的城市,甚至出现了组团去附近城市只为看到效果最佳的《阿凡达》的“壮举”。这样的疯狂和痴迷,从现实的角度,展现了新媒体艺术的绝佳魅力。
新媒体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形态、状态,二是增强了信息传送的互动性和即时性,三是实现了高科技、多技术、多媒介的融合。
而新媒体艺术以信息科学和数字技术为载体,以现代艺术为内容,以大众传播科学理论为纲领,将信息通过媒介的传播技术将科学与艺术的高度融合,应用到文化、艺术、商业、教育和管理领域,并且,以此对文化艺术本身和文化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二、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新媒体艺术元素
当今,数字媒体就像是文化艺术创意产业的发动机,它以IT 技术和CG技术为核心,极大地推动文化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影视、动漫动画游戏研发、广告、多媒体信息技术的开发与信息产业、建筑、工业、服装等一系列的艺术设计、系统仿真、图像分析、虚拟装置等领域,并涉及到科技、艺术、文化、教育、营销、经营管理等诸多领域[4]。
首先,分解文化创意产业,可以看到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文化创意产业可以分解为三组概念,即文化、创意和产业。第一,文化(包括艺术)传播借新技术革命下的新形态媒介,提高了传播效率,又增加了受众的审美感受,并通过“点击”、“复制”等形式,扩大了传播的接受范围和接受频次,增加了受众的“被卷入感”,从而,产生了新媒体艺术的最重要传播特点——交互性。第二,新媒体的使用使创作者的“创意”能够更大限度地发挥,因而,提高了作品“创意”的表现力。第三,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带来了受众的数量激增,创造了更多的文化消费需求,使文化具备成为一个产业,并保持盈利性的必要条件。
其次,考察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仍然可以看到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电影电视广告是新媒体艺术介入较快较多,也是进入大众视野最多的领域;动漫和软件开发业运用新媒体艺术的虚拟现实和交互性更多,并且发展主要依赖新媒体技术的个性;随着人们生活中电子产品的增多、闲暇时间的减少以及阅读习惯和获取信息习惯的改变,数字出版的兴起和发展正在日益增加与新媒体艺术的融合;而旅游会展业,在近年来更加注重新媒体艺术要素的融入,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上海2010年世博会中,新媒体、声光电的运用给观众带来了大量的美感体验。
三、新媒体艺术之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复兴文化产业,保护文化遗产,提高文化商品的附加值
首先,与传统的文化产业相比,诞生于知识经济时代的文化创意产业更加强调创意的重要性,创意是其核心,并表现出多样性而非同质化、分众消费等诸多特点。新媒体艺术开放、自由、复制成本低的特点,能够充分考虑到受众个体喜好以及内心需要的相异,在提高其自主选择权的同时,有利规避了文化产业过去成本高、风险大这一缺点,并通过技术含量和知识产权的技术保护,保障了文化商品的使用价值。
其次,文化遗产作为地区人群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中国的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27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数量丰富。我国目前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非物质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共4项,另外,我国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1175项。物质文化遗产易被破坏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易保留的特点决定了这两者都需要借助科学技术,而在继续承担文化艺术传播功能的过程中,同时使自身被保护和保留。新媒体艺术的虚拟现实功能以及数字化保存方式可以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贡献巨大力量,从而促进了文化的流传。
再次,新媒体艺术本身就是一种高附加值的文化商品,它将过去一味依赖创作者才华和名气或者物品历史的文化商品的价值,转嫁到技术带来的高附加值中,以可感互动的体验增加艺术文化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意含金量,可以更加有力推动文化经济的发展。新媒体是文化艺术传播的重要载体,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技术手段,是提高创意产业竞争优势的重要砝码。因此,融合新媒体技术与文化艺术要素的新媒体艺术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内容。
(二)实现文化创意产业推广体验经济与美学经济的载体
首先,新媒体艺术是文化创意产业实现一种叫“体验经济”的重要载体。“体验经济”即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所谓体验,就是企业以服务为平台、以商品为道具,以消费者为中心,从而创造出值得消费者回忆的行为。众所周知,商品是客观存在即有形的,服务是无形的,而创造出的体验是会给人留下记忆的。与以往不同的是,商品、服务对消费者来说都是外在的,但体验是主观存在,即内在的,存在于个人心中,是个人在身体、感情、意识上参与所获得的。没有两个人的体验感受是完全一样的,因为体验是来自每个人的感受与商品之间的互动所得的感情[5]。在这里,大致总结了5种体验,娱乐体验、教育体验、情绪体验、审美体验和情感体验等。新媒体艺术交互、虚拟的特点增加了受众的被卷入感,例如在四维影院中我们亲身体验到虚拟现实技术借助声音、音乐、光线、电子影像、机械互动装置、遥控器等多种媒体相结合,打造出幻真的虚拟世界。新媒体艺术带来的体验是借助数字技术,通过虚拟现实,使消费者得到沉浸感、交互性和构想性。
其次,新媒体艺术的低门槛对于美学经济的普及具有重要意义。美学经济指“立足于美学价值,通过向潜在消费群体提供审美服务产品(或将审美要素大量渗透到商品中),以提升商品的文化附加价值,使消费者获得审美愉悦为目的而获得利润的经济形态”[6]。美学经济的题中之义是强调艺术生活化,通过将美附着在能够更多接触到人们生活中的实用物品或商业服务,来推广美的体验,实现审美教育和审美享受的普及,从而达到文化艺术的“平民主义”,即平民美学。新媒体艺术使艺术生活化,艺术生活化是文化成为产业的基础。文化创意产业以商业形态给我们创造了一个更公平、更包容的文化语境的构建契机,就是在这样一种转向中将高雅,高端文化推向边缘、消解它的光环的同时,也将它们的泛化促使形成更加公平的艺术文化共享空间,以便大众容易接受、理解这些艺术文化层面的享受,这无疑可以使社会文化更快更好地整体进步。
四、结 语
新媒体艺术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多种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传播与文化创意产业是中国可以尽快步入世界前列的产业类型[7]。我国在推动文化传播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对新媒体艺术予以了多方面的支持和重视。2005年国务院出台《推进试点单位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若干意见(试行)》,有力地推动了电视数字新媒体的发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我国每个电视台每天必须播出超过10 分钟的动画片(省台要求30 分钟以上) ,其中60 %必须是国产片。国家火炬计划批复的全国唯一的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专业集聚区,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这是北京市首批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之一;该基地还在2006年的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上光荣地被评为“最具投资价值的创意基地”。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在未来的发展中,还需要加强对新媒体艺术的研究投入以及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并寻找实现新媒体艺术商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更多可能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