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马屁精的心理学分析

时间:2018-08-16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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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职场人士会以鄙夷或者抱怨的口吻说,自己公司有许多马屁精,经常在老板面前说好话,有阿谀奉承之嫌。

  很多人都不喜欢“溜须拍马”之人,对这类人敬而远之。不喜欢这类人,没必要勉强自己和他们做朋友,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过如果他们只是喜欢“说好话”、“拍马屁”,并没有采取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谋求私利,就无需从道德、人格等角度去贬低他们。毕竟一个多元化的社会肯定会存在形形色色的人际交往模式,不同于你的未必就是错误的。

  人的本性之一就是喜欢听好话,即使它们并不真实。所以,会有人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说着或真实或违心的“好听话”。鲁迅在《野草•立论》中讲的一个故事:一家人生了一个男孩,全家无比高兴,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们看。一个人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得到这家人的感谢;另一个人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很讨这家人欢心;第三个人说这孩子将来会死的,得到这家人的一顿暴打。其实升官发财是没有根据的,死亡却是必然的。可是你愿意在儿子的满月宴席上听到如此真实的话吗?

  换一个角度看,和朋友的相处中你也经常会做这种事,想想他喜欢听什么话,热衷于什么活动,并投其所好。适当地迎合老板,是一种正常行为,无需对他人的这种行为过于敏感。

  当然,任何事情都要适可而止,否则容易引起老板和同事的反感。举一个小例子,有一年歌后王菲过生日,有个朋友不切实际地赞扬她。王菲回了一句话挺有意思的:以能编为荣,以太能编为耻。这句话用在这里有一定的借鉴性,就是说在做马屁精的时候要适可而止。

  马屁精的三大职业精神
 
  基本上,马屁精就像一个庞大的神秘组织,你很难从他们的长相、身高、性别或者身上的气味来判知。不过要辨识他们也不难,因为马屁精多半有他们明显区别于常人的行事原则。

  马屁精之所以称之为“精”,在于他们精于瞬间变脸,能在所有可能的时候呈现阿谀之态。你或许会问,这么做难道不觉得违背良心吗?马屁精在彻底改头换面的时候,其实早已经把自尊压箱子底儿了,反正是不要自己这张脸了,所以也就无所谓好不好意思,恶不恶心。更加难得的是,当他们以最高的效率来赞美领导时,态度绝对诚恳,就只差顶礼膜拜了,至于周围闲杂人等从眼角发射出来的不屑眼光,对他们而言根本不会构成威胁。置个人荣辱于度外,这是马屁精的职业精神之一。

  权力是马屁精行事的根本动力。在他们眼中,连食堂大师傅手中的勺子都是权力的象征,因为下勺的力度与角度很可能决定了打到自己碗里的菜中肉块的多寡。在一间办公室里,一旦出现了上尊下卑的等级,马屁精便会摇身而出,变得仰承上意,摇尾乞怜。甚至不惜在大庭广众之下,上演一出出肉麻不堪的大戏。奉权力为神祗,这是马屁精的职业精神之二。

  品种纯正道行高深的马屁精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们的字典里绝对没有“忠心”二字,他们并不会誓死效忠于任何人。这群训练有素的吹捧高手,总是不断地找寻符合膜拜标准的对象,一旦眼前的主子失势,他们便马上来个漂亮的后空翻,投奔他方,这使得他们在外面风雨飘摇的情况下始终能屹立不倒。只认权力不认人,这是马屁精的职业精神之三。

  “不懂事”
 
  与笔者一样,这种人天生反骨,见谁都不服气。喂喂,你说啥,叫我拍领导马屁?喔靠,俺可是凭本事吃饭,纵使不拍马屁,领导能奈我何!于是乎,领导敬酒我不喝,领导走路我坐车,领导讲话我罗嗦,领导私事我瞎说,领导夹菜我转桌,领导听牌我自摸。对于这种头脑拎不清的朋友,老人家们斥之为“不懂事”。

  “不懂事”就要付出代价。笔者有位能力不错的朋友,一次其部门主管交办他写一份报告,可能是初涉职场经验不丰吧,也正好那几天要做的事特别多,他当场就硬邦邦地给顶了回去:“我不写!这不属于我的本职工作。”因为还有其他科员在场,他的主管尽管很尴尬,但也没有当场开国骂。然而就从那时候起,他们之间原本非常融洽的部属关系,就彻底地划上了句号。

  我的那位朋友也心知闯下大祸,此后他比别人更勤奋地工作,希望能改观主管对他的恶劣印象;幸好他的主管也很大度,从不旧事重提,还是像以往那样和和气气,给予他必要的关心和指点,几乎令他相信身边的每个人都已忘记了那段不痛快的经历。但让他经常闷闷不乐的是,眼看着别人加薪的加薪、升迁的升迁,却始终没有自己的份。他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在工作2年后,朋友知道不会再有机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就决心辞职离开那家单位。临走前,他客气地请他的主管指出自己在以往工作中的不足,主管就送了他一句话:“一次没把工作做好,下一次还可弥补;得罪上司一次,可能永远改变不了上司对你的偏见。”朋友说他至今还是十分感谢那位主管的坦承,让他明白了一个人犯错后迟早要“拉清单”的道理。如今,据称该朋友在新单位里人际关系处理得特别好,盖因他以前在这方面吃过苦头,早已学乖了吧。

   “不得法”
 
  这类马屁精“功力”较浅,一站到上司面前,顿时像被抽去脊梁骨似的,面露奴颜卑膝之色、口吐阿谀奉承之辞,媚态大批出笼,什么肉麻的话都敢往外冒。由于表演太过露骨,故一眼就能被人识破,甚至还会“马屁拍在马腿上”,反惹恶感。举个例子,某人在公园见到局长带着孙子散步,赶紧趋前鞠躬说:你这么小的年纪就成了局长的孙子,真不简单!这样的“赞美”令人恶心。

  笔者的一位朋友,也曾有过类似的精彩表演。该朋友在某单位任普通科员之职,却颇能见机行事。一日晨间,去隔壁办公室串门,正好目睹该部门主管为示民主、正亲自动手打扫卫生呢。朋友一看正是拍马屁的大好机会,就半开玩笑地“教育”其几名下属曰:“你们是怎么做人家手下的?居然叫领导干活。”该主管赶紧澄清:“我正在依医嘱实施我的减肥计划哩。”而其几名部属早已对朋友怒目相向矣。由于朋友那天露了这么一手,遂以“马屁精”扬名全单位。

  因此,若用贬低自己或他人的方法来讨好上司,可谓只知拍马屁的重要,而未谙“马屁学”的精要;同样讨人嫌的还有另外一种人,他们同意上司提出的每一件事,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完全赞成”,而从不发表不同意见或建议。一开始,领导可能会觉得手底下有一群“跟屁虫”也挺过瘾,可时日一长,心中只会徒增鄙夷,并不会对其有半分尊重之意。

   “不一般”
 
  与处处碰壁的“不懂事”者与手法笨拙的“不得法”者相比,此类人是真正的高手,他们往往从上司的一个眼神里,就能尽悉其喜好;每句话、每件事都能投其所好,考其“马屁功”,确已练到“不一般”的境界。比如,获知上司的家人所崇拜的某歌星要开演唱会,就不惜掏高价购得甲等票两张奉上,还装作随意的样子说是朋友送的。这样马屁精,应可称得上功力九段了吧?

   “小儿科!”一位职场高手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来。据他讲,但凡真正善拍马屁者,无不深谙心理学,而且在小细节上从不马虎,如此方能将拍马屁这一备受争议的行为提升到艺术的高度。在他看来,若是论技术含量,像给上司送演唱会门票的做法,当算不得高明。

  职场高手以一个段子来佐证了他的以上论述:一职员晚间加班,忽接主管电话,关照说是夜里有风雨,回去前别忘了关窗。职员赶紧说:“我这就马上去关窗子,请您放心。”而实际上,当时窗子是紧闭着的。

  这里面深藏大学问。换成笔者,可能早就沉不住气,要大声嚷嚷起来:“这个还要你说?俺已经把窗子关好啦。”领导想到的俺也早已想到,这下总该有资格拿一面大红奖状了吧。职场高手却已在一旁大呼“此言差矣”,他作了一下对比:主管听了笔者这样的回答后会怎么想——咦,原来我打这个电话还是多事了?心情很是不爽;但是,当该马屁精职员“睁着眼睛说瞎话”,其结果就大不一样,领导就自认为是做了一件很有必要、有意义的事情,而且在摞下电话后,兴许还会为自己的细心周全、聪明过人而沾沾自喜哩。

  马屁精与“马”的辩证关系
 
  虽然办公室的马屁文化历久不衰,但是只要你所处的机构,领导正好是一位刚直不阿的忠贤之士,那么不用驱逐害虫,马屁精乖张的气焰也自然会收敛。可是,若是你偏偏遇上一位喜欢“哈巴狗”的领导,那么很不幸地,你只能祈求他能及早看清马屁精的伎俩,并且慧眼识忠良。

  话说回来,其实马屁精们压力也挺大的,不是有句话说“伴君如伴虎”吗。再高明的马屁精,也偶尔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以下这个小小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此的一个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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