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这样一种错误的认识:为了让别人尽可能地了解自己坚持的某种理论、某种观点,就应该用大量的语言来进行描述和解释。而且,绝大多数人也是这么做的,但是,一旦这些人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演讲时,底下的听众不是心不在焉地四处张望,就是无精打采地昏昏欲睡。这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吗?当然不是。一刻不停地说话并不是真正的意义上的口才好,真正会说话的人能够使最短的话语发挥最大的效力。那么,演讲如何打动人心呢?
“简洁是智慧的灵魂”,世界著名演说家费尔特一语点破了演讲艺术的奥妙。在费尔特看来,一个人确实应该经常说话,但每次说话的时间不能太长,用尽量少的语言去叙述故事——要么是简短贴切,要么就干脆不讲。”事实上,不管是演讲还是谈话,都十分忌讳啰嗦、冗长、含糊其辞。
美国现代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就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星期天,汤姆到教堂去做礼拜,恰好赶上一位传教士在那里募捐,牧师用哀怜的话语讲述着非洲传教士的苦难生活,使人听了以后都感到很不忍心。汤姆听牧师讲了5分钟,就决定捐50美元;但牧师却没有结束演讲的意思,半个小时以后,汤姆决定把捐款的额度定在35美元;又过了一个小时,牧师终于结束了冗长的演讲,拿着捐款箱走过汤姆面前,汤姆居然从捐款箱里偷走了两美金。
冗长、啰嗦不仅妨碍了演讲的效果,而且还会使听众感到极度的厌烦。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工作节奏变得越来越快,说话、做事的效率也需要得到相应的提高,所以在说话的时候,也应当以尽量简单扼要为宜。事实上,从古至今,不管什么地方的人,都不喜欢听到累赘、冗长的演讲。
泰赛克斯是古代的一位圣人,有一次,有位名叫尤迪克斯的青年听他讲道,结果因为泰赛克斯的演说实在是冗长无聊,结果坐在窗边的尤迪克斯不仅睡着了,而且一不小心竟然掉出了窗外。
有位名叫约翰森的人类学博士,他的书中有这样的记载:非洲的某个未开化民族经常聚在一起集会,如果一个人说得太多,底下的听众就会叫嚷,让说话的人赶紧停止。还有一个民族,如果有人要说话,就必须单脚站立,一旦抬起的脚落了地,这个人就必须停止自己的演说。
由此可见,不论是伟大的圣贤,还是落后的原始人,都不喜欢冗长沉闷的叙述,只要是不懂得如何简单扼要地表达自己观点的人,都会让别人感到无聊和厌烦。
那么,究竟怎样说话才不会让人感到厌烦呢?这里可以为大家举几个例子:《圣经》中有一篇《登宝山训》,是耶稣对众弟子讲的,这篇演说词只需短短几分钟就可以读完,被千千万万的基督徒奉为经典。
1863年11月19日,美国总统林肯为了纪念在葛底斯堡战役中阵亡的将士发表了一篇演说,演讲总共不到三分钟,但它思想之深刻,行文之严谨,语言之洗练,都堪称彪炳千秋的大手笔。
为什么我们总是不能让自己的演说表达得清楚明白一些呢?就是因为我们总想在有限的时间内,把演讲的范围无限扩大。这时,我们已经不是在进行演说,而是在试验自己能说多长时间的话了。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让自己的讲话变得简单扼要呢?要知道,高超的演讲艺术需要靠着不断地练习慢慢培养。在练习的过程中,既要严格限制自己的演讲时间,又要飞快地运转大脑,竭力搜索可以完整概括出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的词汇,并且在眨眼之间把这些珍珠般的词汇穿成一串美丽的项链。当然,这项工作具有很大的难度,所以才需要我们进行长期刻苦的训练,只要塌下心来,一门心思的练习,就一定能够让你的演讲变得言简意赅,生动精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