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话才能说服别人?在人际沟通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衡之以利”,是最常用的3种说服方法。下面分别介绍一下。
晓之以理
晓之以理,说白了就是讲道理。在说服别人时,如果是比较简单的事情,一两个典型事例,再加上一些简明扼要的分析,道理就可以讲清楚;如果是比较复杂的事情,由于涉及多方面的因素,触动一点就有可能牵动全局,所以必须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一系列的说服工作,最好从多方面展开心理攻势,并辅之以严密的逻辑推理,然后水到渠成地得出结论。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结论不宜由自己单方面推断出来传递给对方,最好以征询意见的口气引导对方和你一起来推理,由双方共同探讨得出结论。这样,对方就会把你的意见、主张当成他自己要寻求的答案,从而自愿接受,无须你多费唇舌。这样说服就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
在运用“晓之以理”的方法说服别人时,一定要信心十足,争取主动,先发制人。如果等到对方已经明确表示了“不行”“不干”“不同意”等之后,再去说服他,说服工作就会比较困难了。当然,先发制人也要注意运用委婉、商榷的语气,切忌盛气凌人、以势压人。否则对方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到时候再想说服对方,恐怕就难上加难了。
动之以情
“通情才能达理”,“晓之以理”有时候还要结合“动之以情”,才能成功达到说服的目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说服别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对对方情感的征服。因此,只有善于运用情感技巧,以情动人、以情感人,才能达到说服的目的。
通常情况下,矛盾和冲突往往伴随着情绪上的对立,如果一个人与我们意见相左,在情感上也与我们对立,就算我们把最严密的逻辑学搬出来,也无法使他同意我们的观点,因为情感的对立已经蒙蔽了他的理智。一个人的理智一旦被情感所蒙蔽,他是很难被迫改变自己的意见的。这时候,我们只有首先动之以情,缩短与对方的感情距离,在情感上先俘虏对方,才有可能使对方改变主意。
福特汽车公司的经理布莱克是一位出色的领导者。在美国工人运动如火如荼的时期,布莱克曾经以诉诸感情的方式成功解决了工人罢工的问题。当福特汽车公司两千多名工人因要求加薪而罢工时,布莱克不但没有发怒、斥责或威吓罢工者,反而夸奖了他们。他在克利夫兰各大报纸上刊登了一段广告,庆贺工人们“放下工具的和平方法”。当他看到工人纠察队没事做时,就买了很多棒球和球棒让工人们玩。
布莱克这种做法,其实是以情动人,即在感情上接近对方,从而使得对方愿意接纳自己。那些罢工的工人很快借来了扫帚、铁锹、垃圾车,开始清扫工厂周围的废纸、火柴棍以及雪茄烟头。在劳资双方严重对立的情况下,其他工厂的工人都在为提高工资而罢工,福特汽车公司的工人们却在工厂周围做清扫工作,这种情形在美国劳工斗争史上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不到一周的时间,那次罢工就获得圆满解决了,双方没有产生任何厌恶感和怨恨。
感情是沟通的桥梁,要想成功说服别人,首先必须跨越情感的桥梁,这样才能攻破对方的心理壁垒。因此,在说服别人(尤其是在情绪上与我们处于对立面的人)时,我们必须学会以情动人,运用情感手段去感染对方、打动对方,这样才能让对方感到亲切可信,引发对方情感上的共鸣,从而为说服对方扫清障碍、铺平道路。
衡之以利
所谓衡之以利,就是权衡利弊得失,讲明利害关系。对那些利益观极强的人来说,理难以说服他,情也难以打动他,唯有衡之以利,才是最切实有效的一招。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种人“一切以利益为出发点”。当你把利害关系对他讲明白时,他为了趋利避害,就会以接受你的说服为上策。
当然,那些明事理、重情义的人并不会过分讲究利益。但是,我们也应该设身处地地考虑对方的切身利益。在此基础上进行说服,才算得上真正的通情达理,同时也更能令人心悦诚服。人生在世,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必然会有各种各样的需要,如果丝毫不考虑对方的需要,双方交谈就难以有共同语言,说服就更无从谈起了。如果懂得把握和满足对方的需求,说服就能够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总之,我们在说服别人时应该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衡之以利”,使对方觉得我们是在公正地交换各自的意见和看法,而非抱有任何私人目的,更没有任何不良企图。我们要让对方感觉到,我们是在真心诚意地帮他,是在为他的切身利益着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说服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