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轻诺必寡信。”多轻诺必多虚伪,久而久之,人或对之“敬”而远之,或采取“冷处理”,陷他于孤立的境地。
美国总统林肯先生在他的处世上有一条原则:不要轻易对别人许下诺言,许诺以后就要兑现。这条原则一直伴随着他的一生。
一天,林肯正在自己开办的律师事务所里清扫房间。这几个月来,生意一直不好,林肯心里很着急,如果这种状况继续下去,那么,这个事务所离关门也就不远了。
正在这时,一个满面愁容的贵妇人模样的女人走了进来,“哎呀,先生,您是这儿的律师吗?”
林肯答应着,请她坐下,让她安静一下。
女人悲愤的心情流露在眉宇之间,看上去,她很焦急。她如泣如诉地诉说自己的委屈。她的小儿子阿姆斯特丹错误地结识了一批恶人,整天与他们混在一起,还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好朋友,其中有一个名叫福尔逊的,别人借了他钱,他要阿姆斯特丹与他一起去讨债。
一天晚上,他们俩趁那个人刚从酒店里喝得醉醺醺地出来,把他劫到一个僻静处,由阿姆斯特丹放哨,福尔逊“审训”那个人,向他索要钱财,那个人声称自己没有钱,福尔逊一气恼捡起一个酒瓶子便使劲砸下去,谁知,竟将那人砸死了。后来,福尔逊主动投案,竟诬陷阿姆斯特丹是杀人凶手,警方对此深信不疑,即将判刑。
那个女人又说自己跑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但没有人敢出承受理,最后她说:
“先生,救救我的儿子吧!他是无辜的。如果官司打赢了,我决定付10万美元的报酬。”
10万美元可不是个小数目,这使正处于拮据中的林肯简直有点惊呆了,可是他还是不停地来回踱着步,冷静地思索着,不说一个字。
“先生,难道您不相信我的话吗?”女人有点失望。
“不,尊敬的女士。我首先想到的是事实。事实,懂吗?事实是律师的金子,事实是律师行路的拐杖。没有事实,任何一个高明的律师也打不赢官司。所以,在没有获得事实以前,我只能是个哑巴。”
“先生,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假如您说是一件事实,而且也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它是事实,那么,事情就成功啦,您的儿子就有救了。”
女人凝噎片刻,才说:“先生,您的稳健、智慧,使我看到了生命的希望。”
林肯跋山涉水,历尽艰辛,寻找与案子有关的线索,最后凭借铁的事实、超人的智慧和雄辩的口才,他拯救了阿姆斯特丹,赢得了这场众所周知、几乎已成败局的官司的胜利。因此,林肯赢得了众人的尊敬和信任,他的事务所的生意也日益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