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技巧是一种攻防术。如果谈判双方在谈判实力上旗鼓相当而又互不相让,任何一方指望通过争辩来取得更多的利益几乎都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常常要借助出其不意的策略,使对方感到某种意外,而一时阵脚大乱,而你可以从中谋取更多的利益。谈判的策略与技巧常常表现为:
(1)令人出其不意的问题,如新要求、新包装、谈判地点的改变、争论问题的改变等。
(2)令人出其不意的时间,如截止日期、速度的突然改变、彻夜和星期天节假日的谈判等。
(3)令人出其不意的行为,如退出谈判、情绪突然激动等。
(4)令人出其不意的资料,如新的具有支持性的统计数字、特殊的规定、极难回答的问题等。
(5)令人出其不意的人物,如著名的专家出场、主管领导的出现、新成员的加入、有人突然退场等。
(6)令人出其不意的环境,如陌生的房间、突然停水断电、强噪音干扰等。
(7)令人出其不意的不认账。这是为了利用对方有心达成协议的心理状态,趁机提出自己新的要求。如果你把这些要求解释得相当合乎情理,而对方又急于达成协议,你的计谋就很有可能获得成功。
(8)令人出其不意的态度变化,如态度突然变得强硬,甚至于情绪异常激动。这样做只是一种假象,目的是为了表示自己已经承担了很大的牺牲,对方若再不做相应的让步,你再也不能忍受这样的交易了。糊涂又没有经验的对手很可能被你的这种态度、情绪所蒙骗,而做出不该做的让步。
谈判中使用“出其不意”的策略要谨慎,因为这样做会造成不友好的气氛,使对方陷入尴尬的境地而损害双方良好的人际关系。所以,除非十分必要,不要轻易使用这一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