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判中,应该时刻记住这样一点:谈判不是一场争论,也不是一次审讯。要努力说服的不是某个第三者,而是与你面对面的谈判者。那么,怎么样去说服别人呢?
倘若将谈判比作一桩法律诉讼,其情形犹如两位法官为如何判决一桩案子而设法取得一致意见一样。谈判者应像法官那样,把对方看做是自己的同事,而不是将其看做敌人,千方百计地同对方一起达成默契,提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共同意见。在谈判中,要取得一致的意见,就要用语言来进行沟通。然而,谈判者有时使用的某些语言不一定恰当。有时,这些语言还会把事情搞糟。
比如,有的谈判者喜欢说:“我懂。”这个词包含着许多意思,有些人往往用这个词来回答别人,以免使自己显得幼稚或是愚蠢。其实,这样做是在自欺欺人。“我懂”这个词给对方的印象就是你“明白了”,你“很清楚”,你“答应了”。对方很可能误以为你已经了解了他的意思,并且也接受了。对一般人来说,“我懂”与“答应”一样。实际上,“我懂”往往是不真实的,容易给对方造成误解。所以,谈判者不要轻易使用“我懂”这个词。
有的谈判者喜欢说:“这大家都明白。”当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往往是设想谈判对手的认识与感受都与你一致。其实,无形之中你就犯了强加于人的错误。因为你明白,不等于别人明白;你有某种想法,不等于别人也有这种想法。所以,不看具体情况就说“大家都明白”这句话,对谈判者双方的沟通是不利的。还有的谈判者喜欢说:“你的想法必和我一样。”有的谈判者之所以这样说,是认为,只要自己明白的某一件事,别人也同样会明白。甚至有时谈判者自己并没有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却仍然设想,对方可能完全明白了。他会说:怎么搞的?我说了半天,你还是没有明白吗?其实,人家之所以没有明白,是因为你根本没有说清楚。这种情况下,说“你的想法想必和我一样”这样的话,对方当然无法赞同。
这些语言障碍是不利于谈判的。但是,在现实中,又不可能完全避免。因为,语言本身就是概括的产物,再完善的语言沟通也不可能达到100%的不失真。认识到由于语言特性的限制有时会被误解,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运用语言,更慎重地选择词语。对此,在谈判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保持信息的完整性
由于词语被误解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我们必须提供给对方尽可能多的信息来表达我们的思想、体验和感情,以使对方完整地接受所传信息。信息量充足,对方才能理解我们的意思。但要记住适可而止,过分的信息量只会增加对方的反感。同时,还要记住不要过多地重复信息,必要时应该换一种说法重述其意。假如对方一时没有听懂你的意思,他还可以从其他补充信息中得到第二次理解的机会。
2.尽可能地使用同类语言交谈
作为一名谈判者,应当能够熟练自如地运用语言,其中包括那些俗语和术语等。在谈判中,要尽量使用那些对方能够接受的词语、术语,这样可以更容易地缩短与对方的距离。但是要记住,在谈判中随心所欲地乱加一些自己生造的词语、短语或不恰当的俗语等,不但无助于谈判的成功,而且会使对方认为你在卖弄。
3.说话不要太极端
谈判时要尽量避免使用那些没有回旋余地的语言,这样,就可以显得更加灵活。谈判时可以多用一些“有时”、“可能”、“一般来说”等字眼,尽可能地避免使用“总是”、“绝不”、“所有”、“没有一个”等词语,因为这些词语可能会给你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