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部分人来说,当面对别人的不合理请求时,即便知道是超出自己能力范围、职责范围的,还是会感到不忍拒绝、不好意思拒绝、不知道怎么拒绝。不愿意拒绝别人的背后,是希望与人为善的心理。但不拒绝对方,又会给自己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拒绝人还是要注意拒绝人的方式。
那么,如何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请求,却不伤害彼此感情呢?其实,很多时候,不表态也是一种拒绝方式。不表态的拒绝,是一种拒绝的艺术,它强调在不伤害彼此面子的情况下,将对方强加给自己的任务不动声色还给对方。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要直接拒绝对方的请求。
直接拒绝即直接驳对方面子,容易让对方感觉他或她在自己心目中说话完全没有分量,是对他或她的直接否定。马斯洛需求层次指出,人人都有被尊重的需要,都希望得到别人尊重、信赖和高度评价。对于不符合人性需求的直接拒绝,就很可能会引发意料不到的不良后果。因此,在确定对方请求已超出自己能力范围、职责范围后,虽然知道应该拒绝,但也不要直接拒绝。
第二,把执行权还给对方。
在确定应该拒绝后,不要针对所请求内容展开,而就事件的执行者展开讨论。可以从个人主观感受和客观条件两个方面阐述:讲明个人主观看法,让对方觉得这件事你是替他仔细考虑过的;而对客观条件的阐述,更能确定你的个人看法是有客观条件支持,增强了你的思考的厚度。
第三,鼓励对方,相信对方自己能够处理好。
当阐明执行权不在你而在对方之后,最后鼓励对方,相信对方自己就能处理好。这样,虽然并没有对具体内容表态,但也不会让对方觉得你拒绝了他,而是信任、肯定他。由被否定、被质疑的感觉,变为被信任、被肯定,被拒绝的他翻脸的可能性就会小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