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时间:2018-07-20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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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素质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县艺术教育成果,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县2018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为抓好活动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师生,创作出一批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启迪教育意义和艺术价值较高的作品,激发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的原则,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艺术人生·梦想启航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县2018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顺利进行,特成立**县2018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具体统筹本次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工作,下设办公室,张德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槟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抽派人员组成。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委会下设以下七个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

  (一)统筹协调组

  组 长:王 凯

  副组长:张德刚 蒋文祥 姚泰昌 余槟岐 陈洪林

  成 员: 明 超 刘伟林 王 燕 王启贵 文 雯

  职 责:对文艺表演暨师生作品评选展览的筹划、安排与组织;活动筹备、拟定方案;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和会务安排,做好对口协调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刘宽亮

  副组长:姚泰昌 余槟岐

  成 员:明 超 刘伟林 郑金达 王启贵 文 雯

  新闻中心1人

  职 责:协调做好艺术节期间特邀领导、来宾的邀请和接待、讲话稿撰写等工作;组织协调州、县级等新闻媒体对运动会进行宣传报道;提前安装调试好广播、音响等设备,开闭幕式会场布置;艺术节活动的主持;会场内、外宣传,成绩播报、信息传递、网站报道、颁奖礼仪工作;宣传广告等的设计与制作。

  (三)医疗保障组

  组 长:保 健

  副组长:王兴富

  成 员: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抽派医护人员组成

  职 责:艺术节活动期间的师生安全教育与宣传、安全保卫与安全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置;医护治疗及相关药品的准备工作。

  (四)食品安全组

  组 长:邱锦林

  副组长:王春林

  成 员:由县市场监督局抽派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各参赛队员集中就餐点的饮食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突发事件处置。

  (五)安全保卫组

  组 长:马兴菊

  副组长:王治泽 姚泰昌

  成 员:县公安局抽派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各参赛队往返交通安全保障、集中住宿的安全检查及赛事过程中安全保卫与安全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置等。

  (六)活动评审组

  组 长:曾 馨

  副组长:马学书 姚泰昌 余槟岐

  成 员:由组委会确定

  职 责:按照相关要求及评选细则对各参赛表演节目及作品进行评选。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姚泰昌

  副组长:明 超 刘伟林 王 燕 敬 森

  成 员:杨守波 王启贵 文 雯

  职 责:做好艺术节活动期间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及会场布置、材料准备等。
 

  四、参加对象
 

  文艺表演参赛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含职校、特校)、幼儿园学生;师生艺术作品评选展览的参赛对象为全县教师、中小学生(含职校)。
 

  五、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师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师生,让每位师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评选展览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六、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文艺表演

  1.声乐类

  合唱组:人数在30—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应为中国作品),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组:人数不得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组: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类

  小合奏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组: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类

  群舞组:幼儿人数不超过30人,小学人数不超过20人,中学人数不超过1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组: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舞组: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小品类

  含校园短剧、小品、课堂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具体要求

  城区中学和城区小学在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每个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都必须参加(注:民办学校自愿报名);每个单位报送的个人项目限定1个,城区中学和城区小学报送的节目总数不能超过5个,乡镇报送的节目总数量不能超过6个。

  (二)师生艺术作品评选、展览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作品

  书法分硬笔、软笔,硬笔作品尺寸为四开(40cm×60cm),软笔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小学不参加)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4.具体要求

  (1)评选展览作品需提交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电子文档,不超过400字。

  (2)每个项目(绘画、书法、摄影)每个组别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组织评选后报送1至3幅作品,每幅作品不超过1名指导教师。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

  (3)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就读年级、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在作品背面。数码照片(光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

  (4)所有推荐的评选展览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所有参赛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大赛主委会均有权根据需要进行编辑和发表。
 

  七、分组说明
 

  (一)文艺表演分为幼儿组、城区中学组、小学组和乡镇中学组、小学组。城区中学组指一中、民中、二中、三中、六中、职校;城区小学组指一小、二小、三小、五小、七小、特校。

  (二)师生艺术作品评选展览按项目分中学组、小学组、教师组。

  (三)民办学校中的树德学校、**学校、黔龙学校、德龙中学、泽文学校、致远中学、英才职校划分为城区中、小学组;其余民办学校含在辖区乡镇中、小学组、幼儿组上报;九年制学校或民办学校报送的节目要注明是中学组或者小学组。
 

  八、奖项设置
 

  各类别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学生获奖证书由县教育局颁发,指导教师和教师作品获奖证书由县人民政府颁发。教师获多项指导奖的只颁发最高奖项(个人项目不超过1名指导教师,集体项目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每个参赛项目数量为1-3个的只参与(演)不参评;4-6个的评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7-9个的评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10个及以上的评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
 

  九、活动经费
 

  学校活动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县组织举办的艺术表演和县级优秀作品展演活动经费(舞台布置、展板制作、宣传、评审、主持、奖牌奖证、后勤保障等)由县政府批准从教育经费中列支。
 

  十、展览安排
 

  县级文艺表演及优秀作品展览拟定于2018年5月中、下旬在**县第一中学逸夫楼举行,具体时间结合实际确定后另行通知。
 

  十一、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评选展演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时尚化、成人化的现象。

  (二)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评选、展览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三)**县2018年校园文化文艺表演暨师生艺术作品评选展览报名表(详见附件),于2018年5月6日前上交到县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859—6213933。

  (四)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校园文化文艺表演暨师生艺术作品评选展览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评选展览活动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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