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文明委〔2018〕9号)各项要求,有效提升我省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展现辽宁文明开放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行,通过宣传教育、制度规范和有效管理,培育文明旅游风尚,纠正不文明旅游行为,重点推进公民文明旅游素质提升工程5项子工程,着力提升辽宁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展现辽宁良好对外形象。
二、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及各项文明旅游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文明旅游工作长效机制,提升辽宁旅游服务水平,提升辽宁公民文明旅游素质,营造全省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工作(一)传播工程1.印制《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关于文明旅游的相关条款,发放全省各地,在旅游公共场所广泛张贴宣传。根据《指南》和《公约》及《旅游法》中文明旅游的相关条款内容,组织编写通俗读物和宣传挂图,发放到基层单位。组织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旅游商店和旅游车船公司结合实际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品,刊播、张贴、存列和免费赠送游客。
(责任单位:省旅游局。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2.制作一批寓意深刻、新颖活泼、导向鲜明的文明旅游主题公益广告,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刊播。充分运用文学、美术、摄影等多种艺术形式,鞭挞旅游不文明行为,强化公民的文明旅游意识。在车站、机场、码头等场所,利用公益广告牌、公交车体广告、车载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等宣传文明旅游,营造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口岸办、省文化厅、省交通厅、沈阳铁路局、民航东北管理局、辽宁报业传媒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东北网络台。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二)教育工程3.中小学围绕课堂教学、校内外活动、学校日常管理,结合文明礼仪教育,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从小注重文明礼仪,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依托市民学校、村民学校、家长学校等教育阵地,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礼仪形象展示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出游和礼仪基础知识、涉外礼仪、公共礼仪等宣传教育,使《指南》和《公约》及《旅游法》中文明旅游相关条款内容的基本要求为人们所熟知,逐步成为全体公民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4.在全省旅游行业积极倡导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理念,将文明旅游的内容纳入辽宁省旅游行业文明单位的测评细则,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文明旅游意识。开展文明旅游形象大使、寻找最美导游评选活动,培育文明公民、文明游客。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旅游局。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三)一线工程5.各旅游景区(点)管理人员组成文明旅游劝导队,划分责任区域,及时发现并劝阻各类不文明旅游行为。五一、国庆等旅游旺季景区招募志愿者加入景区文明劝导行列,维护旅游秩序,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设立文明监督岗(员)、教育引导游客文明游览。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旅游局。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6.各组团旅行社将《公约》、《指南》及《旅游法》中文明旅游的相关条款内容作为旅游合同附件,使其具有法律效应,更好地约束和规范旅游文明行为。在签订旅游合同时着重向游客进行说明,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理念;制定《公民文明旅游攻略》,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引导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注重言谈举止、注重自身文明形象。
(责任单位:省旅游局。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7.依托沈阳、大连等重点城市进行试点,设计制作《文明旅游实用手册》,突出宣教、实用特色,向游客免费发放。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8.落实“行前说明、行中引导、行后总结、重要环节及时提示”等项制度。将旅游安全教育与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有机结合,让游客出行前心中有数,心中有礼;提前告知游客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法律规定,并提醒游客尊重当地习俗,拒绝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省旅游局。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四)监测工程9.将提升中国公民出游文明素质的要求纳入导游资格考试、日常培训和年度考核中,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领队和旅行社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加大出境旅游旅行社培训工作,提高领队、导游的业务能力和文明意识,全程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理念及文明用语,引导游客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及时提醒游客,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建立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检查考核机制。对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建立导游和领队全程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责任制。
(责任单位:省旅游局。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10.将出入境管理与引导公民文明出境相结合,把那些在境外行为不端、损害国家形象的人员,列入黑名单,当他们再次申请出境时,要加强教育、从严审批。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外办。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五)示范工程11.将文明出境出访纳入各级公务人员出国(境)培训内容,开展各类商务礼仪、外交礼仪等培训,使他们熟知并遵守《指南》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公务人员的商务和外交水平,自觉做到文明出境、文明出访。严格落实出国(境)团组团长负责制,做到文明出行,注重保持自身良好形象。强化“走出去”企业对员工的引导和督促作用,引导外派劳务人员注重和规范自身言行,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服务业委、省外经贸厅、省外办。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三、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是一项直接面向广大公民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涉及面广,要求很高。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工作规划,落实保障措施,共同做好文明旅游工作。
二是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省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措施办法,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对策,扎实推进文明出境旅游工作。各级文明办要在文明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牵头做好行动计划安排、宣传动员、组织部署、检查督促等工作。旅游部门要强化旅行社的责任和作用,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计划,确保各项措施到位。教育、外办、经贸、公安、交通、住建、文化、海关、口岸、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履行各自职责,结合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的各项工作,推动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三是要广泛宣传,加大舆论引导力度。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开设专题专栏,运用言论评论,大力倡导文明旅游,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文明旅游素质提升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宣传报导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各地各部门成功做法、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人们崇德守礼、见贤思齐。要注意开展舆论监督,对出境游中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