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1周年,我校特开展“唱国歌、诵红诗、赞祖国”庆国庆歌咏比赛活动,对全校师生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的爱国主义情感,振奋民族精神,增强祖国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增强各团队的集体荣誉感,同时,让学生在活动中领会唱好国歌的重要性,营造一个人人都来学唱国歌、唱好国歌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唱国歌、诵红诗、赞祖国
三、活动对象:
曙小全体师生
四、活动时间:
9月15日--10月1日
9月28日下午彩排
9月30日下午正式比赛演出
五、活动地点
学校大操场
六、比赛要求:
1、全员参与,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学生参加的资格。
2、必唱国歌,红诗自选,时间限定为5分钟以内。
3、节目形式多样,可采用齐唱加朗诵、合唱加朗诵、领诵加合唱等不同形式。
4、服装整齐、声音响亮;学生整体精神面貌良好。
5、专人指挥,各班可安排学生或班主任担当指挥。
6、国歌伴奏学校准备,诗歌朗诵配乐自选。
7、各班于9月21日前将参赛节目及配乐报大队部。
七、评委安排及评分标准
评委安排:邀请区教育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评分
评分标准:
1、节目符合主题,健康向上。1分
2、服装统一,精神饱满。1分
3、组织纪律好,队形整齐,上下场快、静、齐。1分
4、演唱整齐合拍,音准到位,有指挥。3分
5、朗诵感情饱满,真挚感人,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正确把握诗歌节奏。3分
6、节目形式有特色 1分。
八、组织工作:
1、节目排练:各班班主任组织负责,音乐教师协助;
2、组织协调:沈毅敏、朱卉卉
3、比赛主持安排负责人:朱卉卉
4、音响设备:张浩、陈德斌
5、摄影及背景设计:虞积莉
6、奖状发放:沈毅敏
7、进退场秩序及现场秩序负责人:各班班主任及副班主任
8、场地划分及安排:体育组
9、后勤保障及接待:黄宗兵、张海林、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