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阳光体育”活动,丰富我校学生的体育文化生活,展现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培养体育竞争意识、增强学生体质,同时对我校体育教学工作和课余锻炼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促进,我校将在九月举行第五十七届秋季田径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贵阳市清华中学
二、承办单位:清华中学德育处、体育教研组
三、竞赛时间:20XX年9月28日—30日
四、竞赛地点:清华中学田径场
五、参加单位及分组:高三年级各班、高二年级各班、高一年级各班、初二年级各班、初三年级各班。(注:初中年级为一个组,高中各年级分别为一个组)
六、竞赛项目:
1、初中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 跳高、跳远、实心球。
2、初中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4×100米接力、 跳高、跳远、实心球。
3、高中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4×100米接力、 跳高、跳远、铅球。
4、高中男子组:100米、110米栏、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 跳高、三级跳远、跳远、铅球。
七、参加办法及报名规定:
1、本次运动会运动员必须为有学籍的在校学生(包括借读学生),复读生也可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经校医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2、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各组教练员1人,高中组每项竞赛项目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初中组每项竞赛项目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3、参赛单位必须于20XX年9月13日下午5:30前将本单位的报名表报送校体育教研室,逾期不予报名;
4、报名表填写必须字迹工整清晰,报名表必须由班主任签字,报名表一经报出后不得更改;
5、比赛联系:清华中学体育教研室。严老师 联系电话:13984814520
八、竞赛方法:
1、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XX》执行。
2、竞赛项目器材标准:高中男子组铅球为5kg、女子组铅球为4kg。初中组实心球。
3、各组竞赛项目均由大会竞赛组统一编排进行比赛,需要进行多轮比赛的项目按成绩取前六名进入决赛的办法进行(如该项目人数为6人或不足6人时,则一次决赛),如成绩相等,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4、每项目开始前,参赛运动员必须本人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参加检录,检录不到者视为弃权。
5、各单项不足3人或3队不比赛。
九、录取名次:
1、高一、二、三年级团体总分取前四名给予奖励;
2、各单项比赛取前四名,按5、3、2、1记分,4×100米接力加倍计分。若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名次并列,则取消后面相应名次,把得分平均分配;破校记录者每项再加10分。
3、单项报名参加不足6名或6队运动员的采用N-2取名次,例如三人取第一名。按最高分计;
4、积各组单项得分为团体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则按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则按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5、本次运动会各组设组织奖一名,组织奖奖励等同于团体一等奖。
十、奖励办法:
1、获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2、获小组团体前七名的班级颁发奖状。
十一、其它规定:
1、号码布由体育组自行安排。
2、运动员必需持有学生证到检录处检录,比赛时必须佩带号码布,无号码布的运动员不得进行比赛。
3、为了杜绝弄虚作假,宏扬体育道德,真正赛出水平,请各班把好报名关,大会资格审查组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公正的竞赛手段,一经查实,取消该运动员的全部比赛成绩和该班团体名次,并通报批评。
4、如径赛和田赛比赛时间冲突,由检录处按田径规则径赛优先。
5、队员在场上场下出现不文明行为,视其情节,给予扣团体总分1—5分的处罚,并由体育教研处另行校纪处理。
6、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由校领导和体育教师组成,凡对竞赛中出现的问题必须由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本届运动会采用中国田径协会20XX年审定的裁判法执行。
7、各班应尊重对手,加强班风班纪,非比赛队员不能随意进入比赛场内,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该班团体总分。
十二、申诉:若比赛中出现问题,须提出申诉,应由班主任在比赛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述。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清华中学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十四、以上如有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